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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厦门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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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
 

2016年第二批厦门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政策类别: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
资金级别:市级
主要扶持行业: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
主要扶持行业:其他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
企业成立年限:1年
支持方式:荣誉资格认定
申报截止时间:2016/11/11
归口部门:厦门市科学与技术局
摘要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民营科技企业,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将在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
主要申报条件
  依法设立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 
  (二)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三以上; 
  (四)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新办企业申请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项条件。
扶持重点

  民营科技企业,是指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的经济实体。民营科技企业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私营经济等科技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创办的实行民营机制的科技企业。

支持方式及金额

  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将在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

申报材料
  采用网上受理,申报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11日。企业可通过三种方式: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mas.gov.cn)、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站(http://shenpi.xm.gov.cn/index.do)、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www.xmsti.gov.cn),在线填写《厦门市民营科技企业确认申请表》,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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