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关于举办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创业创新型城市,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征集优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并给予相应的扶持。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中小在线、厦门创新创业联盟、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行业协会、厦门市经济管理咨询协会;

  由主办单位成立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主要面向我市初创创新型小微企业,参赛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内(2012年1月1日(含)以后,2016年3月1日(含)以前注册),主要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初创阶段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申报企业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四)已参加近三年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名次的企业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三、大赛安排

  报名阶段:3月1日-4月7日,分为网上报名、纸质材料递交两个部分;

  初赛阶段:4月10日-4月28日;

  复赛阶段:5月3日-5月12日

  决赛:5月底

  四、扶持方式

  进入到复赛阶段的20家优秀创业创新小微企业可获得:

  (一)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400万元分别给予50、40、30、20、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给予最高300、200、100、80、50万元准信用贷款;

  (二)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组织的"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大赛;

  (三)提供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四)免费制作企业视频宣传片;

  (五)优秀管理咨询机构提供的管理咨询义诊服务。

  五、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请登录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中小在线网站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专题栏目(http://zt.xmsme.gov.cn/cyds2017/),填写及上传相关资料,由大赛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大赛办公室。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7日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厅窗口集中收件(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网络在线填报,可在网上直接打印);

  (二)创业创新项目计划书,含主要产品的介绍资料(如项目或产品图片、模型、文字说明等);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核原件);

  (四)获得的主要专利证书(企业或个人授权)复印件(须核原件);

  (五)本人及配偶征信情况表、企业征信情况表(当地人民银行可查询);

  (六)项目材料真实性声明。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如发现项目不实或存在纠纷,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三)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项目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上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版权所有:厦门柏玛三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819号精图大厦 B304-307  
电话:0592-5111002    闽ICP备16009049号-1  厦门网站建设公司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