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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厦门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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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1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6年厦门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知识产权局、在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优化产业结构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重要作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厦门经济和社会进步,奖励和表彰为我市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根据《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厦门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厦门市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外观设计金奖外观设计优秀奖,其中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外观设计优秀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 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厦门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二)在2016年6月30日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项、福建省专利奖项和厦门市专利奖项。

  (五)该专利已在厦门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专利权人许可厦门市辖区内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经专利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报告,可由实施单位提出申报。

  (七)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专利奖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书面同意报告,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三、 申报程序

  今年厦门市专利奖实行网上申报,登陆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申报单位或个人请登陆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 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 )进行申报(备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注册成功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厦门市专利奖申报书,待初审合格后按要求打印。

四、(一)申报时间: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项专利只能填报一个项目;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利项目。

  (三)书面申报材料应印制成册,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可扫描后印制在书面申报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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