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专精特新培育申报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01】小微企业申报的好处?
1.优先给予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凡纳入厦门市“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库的小微企业,将优先给予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优先推荐享受其他各类扶持政策。(对于获得培育的企业,有机会得到30-50万元一次性补助)
2.给予跟踪和培育扶持。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管理、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及时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3.帮助提高企业竞争力水平,梳理企业品牌形象。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分析,增强质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02】哪些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或人员小于3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或人员小于20人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或人员小于1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或人员小于10人的为微型企业。
注:人员数以企业2015年实际缴交的社保人数的全年平均数为准。
【03】什么是“专精特新”?
1."专"是指引导小微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是指引导小微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是指引导小微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是指引导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注:申报企业须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方向;如果申报企业同时符合多个方向,需要明确一个作为主申报方向。
【04】哪些行业不属于培育范围:
1.常规农副产品、饮料、烟、酒类;
2.化妆品、服装、家具等日用类产品;
3.普通手工艺品;
4.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类产品;
5.动、植物品种资源类产品;
6.高能耗、环境污染类产品。
【05】除了对申报企业的行业要求外,对企业还有哪些要求?
1.在我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含)注册并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前景。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4.企业近两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06】“专精特新”培育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不同之处:
1.受理企业范围不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受理的企业范围为一、二、三产(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的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受理的企业范围为小、微型企业,且具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2.企业经营年限要求不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要求企业的经营年限为3年以上;“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要求企业的经营年限为2年以上,且批量生产1年以上。
3.企业经济指标要求不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要求具有一定的成长性;而首次申请“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的企业暂不作要求。
4.有效期时限不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有效期为2年,“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有效期为3年。
【07】“专精特新”培育认定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相似之处:
1.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先获得认定,将来才能申请相应的专项资金;
3.在有效期内才能享受相关政策;
4.有效期到期,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复评,不参加复评或复评未通过,自动取消相应资质。